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差異
1、是人合還是資合
2、股份是否為等額
3、股東數額
二、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條件
1、有契合要求的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前,應先到工商部分申請公司名稱
2、有契合要求的股東
建議人契合法定人數,應當有2(含2個)個以上200個(含200個)以下的建議人
一切建議人中,有過對折在我國境內有居處
3、有契合要求的出資
建議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及股權等非貨幣產業作價出資,但法令法規規則不得作為出資的產業在外。
法令、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議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則的,應契合相關規則。
4、有契合要求的組織組織的
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建立董事會,其成員為5人至19人。
股份公司有必要建立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5、有契合要求的公司規章
股東可以依法自主擬定公司規章。
規章中應當載明“本規章與法令法規不符的,以法令法規的規則為準”
規章的經營范圍條款中應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工商部分提供規章參考格局服務,您可以到工商服務大廳或者諾鋆官網下載格局范本。
6、有契合要求的公司居處
您所選擇的居處應為有房產證的合法建筑,且房產證上記載的用途應與注冊公司的運用用途共同。
7、從事的經營項目應契合國家規則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所需提交資料
1、《內資公司建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規章》
3、《股東資歷證明》
4、《登記注冊代理組織專用委托書》(正規代理組織專用)
5、《居處證明》及產權、出租證明
6、《補充信息登記表》
7、《股東大會或創建大會會議記錄》
8、工商登記部分要求的其他文件 |